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9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普查,全面获取我市主要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减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市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普查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害类型。承灾体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和区域经济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和草原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二)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各类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至 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在全市全面开展以镇街区和部门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和综合灾害风险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经费保障
成立安丘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普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当地的普查工作。根据鲁政办字〔2020〕109 号文件要求,普查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省级财政主要负责省本级相关支出及省级部门承担的跨市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市、县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的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从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配强普查办公室工作力量。各级普査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普查调查、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评估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专业技术力量作用,充实普查技术队伍。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资源数据,实现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二)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核,统一向社会发布。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安丘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丘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延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子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伟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曲发伟 市发改局副局长
刘永山 市教育和体育局工会主席
王 振 市工信局副局长
高云彩 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海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崔广兴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副局长
厉茂财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洪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国栋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宿连昌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顺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敬海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夏庆金 市卫健局副局长
王 晓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青龙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方臻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 强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都安源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焦枢明 市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崇星 潍坊银保监分局安丘监管组主任
马连国 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防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员变动,按程序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自行发文公布。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docx
